一、主办协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协办单位:呼和浩特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各旗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承办单位: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呼和浩特退役军人产业学院
二、培训对象
1.职业技能专业:安置地在呼和浩特市范围内的历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和下岗失业退役军人。
2.公益类专业(项目):呼和浩特地区退役军人及驻呼部队未就业随军家属。
以上计划培训总人数约540人左右。具体以实际培训人数为准。
三、培训专业及费用
1.职业技能专业。本次培训开设 “电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等3个职业技能专业,培训费用(含培训费、住宿费及职业技能鉴定费,另每人每天补助10元生活费)由呼和浩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承担。
2.公益类培训专业(项目)。本次培训开设的“公考、教师资格证、互联网营销师、档案数字化加工、PLC应用技术、计算机操作员、室内装饰设计师、VR全景拍摄及剪辑能力提升、插花花艺师”9个专业(项目),培训费由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承担,食宿等其他费用由学员自理。
四、培训内容及方式
1.培训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针对相关专业(工种)开展职业道德、基础知识、操作技能等培训。考试合格者,由相关机构颁发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培训方式:线下集中面授教学与线上辅导相结合。具体培训专业(项目)及课程课时安排等由培训机构确定。
五、培训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2023年10月底前完成,具体培训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2.培训地点: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六、报名相关要求
1.安置地在呼和浩特市范围内的历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和下岗失业退役军人,申请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人员,必须填写《呼和浩特市退役军人参加教育培训申请表》(一式两份),由档案保管单位(呼和浩特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或各旗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审核盖章,并统一提交纸质版报呼和浩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科。
2.呼和浩特地区的退役军人申请参加公益类专业(项目)培训的人员,需要提交《呼和浩特市退役军人参加教育培训申请表》电子版和相关身份证明材料(退役证或优待证扫描件),发邮箱hstyjrfwzxx@163.com即可。
3.驻呼部队未就业随军家属申请参加公益类专业(项目)培训的人员,必须填写《驻呼和浩特部队未就业随军家属参加教育培训申请表》(一式两份),由所在部队进行审核盖章,并统一提交纸质版报呼和浩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科。
4.相关单位咨询信息:
报名单位:呼和浩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科:王琴,电话:0471-3435049;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50号呼和浩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417室。
培训单位: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与社会服务中心:朱老师,电话:0471-4909870;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苏尔干街8号电子学院行政办公楼108室。
附件:
1.呼和浩特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专业培训计划表
2.呼和浩特市退役军人、军属公益类专业(项目)培训计划表
3.呼和浩特市退役军人参加教育培训申请表
4.驻呼和浩特部队未就业随军家属参加教育培训申请表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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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协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协办单位:呼和浩特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各旗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承办单位: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呼和浩特退役军人产业学院
二、培训对象
1.职业技能专业:安置地在呼和浩特市范围内的历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和下岗失业退役军人。
2.公益类专业(项目):呼和浩特地区退役军人及驻呼部队未就业随军家属。
以上计划培训总人数约540人左右。具体以实际培训人数为准。
三、培训专业及费用
1.职业技能专业。本次培训开设 “电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等3个职业技能专业,培训费用(含培训费、住宿费及职业技能鉴定费,另每人每天补助10元生活费)由呼和浩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承担。
2.公益类培训专业(项目)。本次培训开设的“公考、教师资格证、互联网营销师、档案数字化加工、PLC应用技术、计算机操作员、室内装饰设计师、VR全景拍摄及剪辑能力提升、插花花艺师”9个专业(项目),培训费由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承担,食宿等其他费用由学员自理。
四、培训内容及方式
1.培训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针对相关专业(工种)开展职业道德、基础知识、操作技能等培训。考试合格者,由相关机构颁发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培训方式:线下集中面授教学与线上辅导相结合。具体培训专业(项目)及课程课时安排等由培训机构确定。
五、培训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2023年10月底前完成,具体培训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2.培训地点: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六、报名相关要求
1.安置地在呼和浩特市范围内的历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和下岗失业退役军人,申请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人员,必须填写《呼和浩特市退役军人参加教育培训申请表》(一式两份),由档案保管单位(呼和浩特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或各旗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审核盖章,并统一提交纸质版报呼和浩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科。
2.呼和浩特地区的退役军人申请参加公益类专业(项目)培训的人员,需要提交《呼和浩特市退役军人参加教育培训申请表》电子版和相关身份证明材料(退役证或优待证扫描件),发邮箱hstyjrfwzxx@163.com即可。
3.驻呼部队未就业随军家属申请参加公益类专业(项目)培训的人员,必须填写《驻呼和浩特部队未就业随军家属参加教育培训申请表》(一式两份),由所在部队进行审核盖章,并统一提交纸质版报呼和浩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科。
4.相关单位咨询信息:
报名单位:呼和浩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科:王琴,电话:0471-3435049;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50号呼和浩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417室。
培训单位: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与社会服务中心:朱老师,电话:0471-4909870;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苏尔干街8号电子学院行政办公楼108室。
附件:
1.呼和浩特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专业培训计划表
2.呼和浩特市退役军人、军属公益类专业(项目)培训计划表
3.呼和浩特市退役军人参加教育培训申请表
4.驻呼和浩特部队未就业随军家属参加教育培训申请表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