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 长辈版
  • 无障碍浏览
  • 政务新媒体
    微信公众号
  • 登录 / 注册
  • 集约化站群导航

    旗县区

    • 土默特左旗
    • 托克托县
    • 和林县
    • 清水河县
    • 武川县
    • 新城区
    • 回民区
    • 玉泉区
    • 赛罕区

    委办局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教育局
    • 科学技术局
    • 工业和信息化局
    • 民族事务委员会
    • 公安局
    • 民政局
    • 司法局
    • 财政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自然资源局
    • 生态环境局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交通运输局
    • 水务局
    • 农牧局
    • 商务局
    • 文化旅游广电局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应急管理局
    • 审计局
    • 外事办公室
    •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体育局
    • 统计局
    • 林业和草原局
    • 国防动员办公室
    • 医疗保障局
    • 信访局
    • 市城市管理局
    •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发区

    • 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
    • 经济技术开发区
    • 和林格尔新区

    其他

    • 呼和浩特市地铁
    • 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统一标识
呼和浩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首页首页
  • 要闻动态
  • 政务公开
  • 办事服务
  • 互动交流
  • 党建工作
  • 服务工作
退出长辈版
政务新媒体政务新媒体 登录 / 注册 集约化站群导航

旗县区

  • 土默特左旗
  • 托克托县
  • 和林县
  • 清水河县
  • 武川县
  • 新城区
  • 回民区
  • 玉泉区
  • 赛罕区

委办局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教育局
  • 科学技术局
  • 工业和信息化局
  • 民族事务委员会
  • 公安局
  • 民政局
  • 司法局
  • 财政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自然资源局
  • 生态环境局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交通运输局
  • 水务局
  • 农牧局
  • 商务局
  • 文化旅游广电局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应急管理局
  • 审计局
  • 外事办公室
  •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体育局
  • 统计局
  • 林业和草原局
  • 国防动员办公室
  • 医疗保障局
  • 信访局
  • 市城市管理局
  •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发区

  • 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
  • 经济技术开发区
  • 和林格尔新区

其他

  • 呼和浩特市地铁
  • 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统一标识
呼和浩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首页
  • 要闻动态
  • 政务公开
  • 办事服务
  • 互动交流
  • 党建工作
  • 服务工作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法规

退役军人事务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设施规范管理的意见》

来源: 内蒙古退役军人事务厅 发布日期: 2025-07-15 15:14 点击量:
文字放大
文字放大
分享至:

近日,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宣传部、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民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设施规范管理的意见》(以下称《意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烈士纪念设施规范管理。

《意见》指出,要用心用情用力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烈士纪念设施这一重要红色资源,明确管理权责、推进归口管理、夯实基层基础、提升综合效能,更好发挥烈士纪念设施弘扬英烈精神、赓续红色血脉的红色阵地作用,以英烈事迹和精神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奋斗新时代、创造新业绩。

《意见》明确,要强化部门协同,推进规范管理。按照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利于保护、便于利用的原则,有序逐步推进烈士纪念设施统一归口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管理。依托英雄烈士保护部门联动协调制度,明确部门责任、整合业务资源、消除管护盲区,推动形成保护管理合力。

《意见》强调,要夯实基层基础,实现长效管护。对烈士纪念设施逐一核实、建档造册,精确掌握烈士纪念设施状况和变化,实现信息化、动态化、精细化管理,为开展红色资源专项调查提供基础信息。坚持“应迁尽迁、集中管护”的原则,将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及烈士墓就近迁移到烈士陵园实施有效管护。

《意见》要求,要强化宣教功能,提升综合效能。规范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新建、改扩建烈士纪念设施规模、规制要与纪念主题和功能定位相符;优化特定主题烈士纪念设施整体功能,推动形成围绕特定主题,以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为中心、省级烈士纪念设施为重点、其他烈士纪念设施为补充的烈士纪念设施体系;打造烈士纪念设施精品展陈,坚持将唯物史观贯彻始终,优化展陈内容,创新展陈方式,积极培育英烈讲解员和研究员队伍;关心关爱烈士遗属,推动建立烈士纪念设施管护单位常态化联系烈属机制。

相关解读:《关于做好烈士亲属异地祭扫组织服务工作的意见》政策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 打印打印
  • 关闭关闭
  • 国家部委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 中国退役军人网 中国双拥网
  • 内蒙古自治区网站
    北疆先锋网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 呼和浩特市网站
    呼和浩特市人大 呼和浩特市政协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 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
    呼伦贝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通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赤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锡林郭勒盟退役军人事务局 乌兰察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鄂尔多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巴彦淖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
网站声明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00062
蒙ICP备2021004456号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1276号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1276号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50号内蒙古展览馆西侧 联系电话:0471-3435010
  • 长辈版长辈版
  • 无障碍浏览无障碍浏览
  • 微信微信
    微信
  • 头条头条
    头条
  • 网上信访网上信访
  •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长辈版 退出长辈版 登录 / 注册
呼和浩特退役军人事务局
  • 网站首页
  • 要闻动态

  • 政务公开

  • 办事服务
  • 互动交流

  • 党建工作

  • 服务工作

  • 专题专栏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法规

退役军人事务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设施规范管理的意见》

来源: 内蒙古退役军人事务厅
发布日期: 2025-07-15 点击量:

近日,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宣传部、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民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设施规范管理的意见》(以下称《意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烈士纪念设施规范管理。

《意见》指出,要用心用情用力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烈士纪念设施这一重要红色资源,明确管理权责、推进归口管理、夯实基层基础、提升综合效能,更好发挥烈士纪念设施弘扬英烈精神、赓续红色血脉的红色阵地作用,以英烈事迹和精神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奋斗新时代、创造新业绩。

《意见》明确,要强化部门协同,推进规范管理。按照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利于保护、便于利用的原则,有序逐步推进烈士纪念设施统一归口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管理。依托英雄烈士保护部门联动协调制度,明确部门责任、整合业务资源、消除管护盲区,推动形成保护管理合力。

《意见》强调,要夯实基层基础,实现长效管护。对烈士纪念设施逐一核实、建档造册,精确掌握烈士纪念设施状况和变化,实现信息化、动态化、精细化管理,为开展红色资源专项调查提供基础信息。坚持“应迁尽迁、集中管护”的原则,将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及烈士墓就近迁移到烈士陵园实施有效管护。

《意见》要求,要强化宣教功能,提升综合效能。规范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新建、改扩建烈士纪念设施规模、规制要与纪念主题和功能定位相符;优化特定主题烈士纪念设施整体功能,推动形成围绕特定主题,以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为中心、省级烈士纪念设施为重点、其他烈士纪念设施为补充的烈士纪念设施体系;打造烈士纪念设施精品展陈,坚持将唯物史观贯彻始终,优化展陈内容,创新展陈方式,积极培育英烈讲解员和研究员队伍;关心关爱烈士遗属,推动建立烈士纪念设施管护单位常态化联系烈属机制。

相关解读:《关于做好烈士亲属异地祭扫组织服务工作的意见》政策解读

关闭关闭
移动版
电脑版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00062 蒙ICP备2021004456号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1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