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 长辈版
  • 无障碍浏览
  • 政务新媒体
    微信公众号
  • 登录 / 注册
  • 集约化站群导航

    旗县区

    • 土默特左旗
    • 托克托县
    • 和林县
    • 清水河县
    • 武川县
    • 新城区
    • 回民区
    • 玉泉区
    • 赛罕区

    委办局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教育局
    • 科学技术局
    • 工业和信息化局
    • 民族事务委员会
    • 公安局
    • 民政局
    • 司法局
    • 财政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自然资源局
    • 生态环境局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交通运输局
    • 水务局
    • 农牧局
    • 商务局
    • 文化旅游广电局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审计局
    • 外事办公室
    •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体育局
    • 统计局
    • 林业和草原局
    • 国防动员办公室
    • 乡村振兴局
    • 医疗保障局
    • 信访局
    •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发区

    • 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
    • 经济技术开发区
    • 和林格尔新区

    其他

    • 呼和浩特市地铁
统一标识
呼和浩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首页首页
  • 要闻动态
  • 政务公开
  • 办事服务
  • 互动交流
  • 党建工作
  • 服务工作
退出长辈版
政务新媒体政务新媒体 登录 / 注册 集约化站群导航

旗县区

  • 土默特左旗
  • 托克托县
  • 和林县
  • 清水河县
  • 武川县
  • 新城区
  • 回民区
  • 玉泉区
  • 赛罕区

委办局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教育局
  • 科学技术局
  • 工业和信息化局
  • 民族事务委员会
  • 公安局
  • 民政局
  • 司法局
  • 财政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自然资源局
  • 生态环境局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交通运输局
  • 水务局
  • 农牧局
  • 商务局
  • 文化旅游广电局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审计局
  • 外事办公室
  •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体育局
  • 统计局
  • 林业和草原局
  • 国防动员办公室
  • 乡村振兴局
  • 医疗保障局
  • 信访局
  •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发区

  • 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
  • 经济技术开发区
  • 和林格尔新区

其他

  • 呼和浩特市地铁
统一标识
呼和浩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首页
  • 要闻动态
  • 政务公开
  • 办事服务
  • 互动交流
  • 党建工作
  • 服务工作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烈士公祭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 退役军人事务部 发布日期: 2023-04-11 17:15 点击量:
文字放大
文字放大
分享至:

近日,退役军人事务部第9号令公布修订《烈士公祭办法》。现就有关内容予以解读。

一、关于修订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烈士褒扬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在全社会树立崇尚英雄、缅怀先烈的良好风尚,每年出席烈士纪念日向人民英雄敬献花篮仪式,以身垂范,瞻仰缅怀英雄烈士。
    烈士公祭是缅怀纪念烈士、传承和弘扬烈士精神的重要仪式。据不完全统计,每年烈士纪念日,全国近3000个地方人民政府举行烈士公祭活动。近年来,随着烈士褒扬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不断完善,工作举措不断创新,内容不断丰富,仪式进一步规范,全社会崇尚英烈、缅怀英烈、学习英烈、捍卫英烈的氛围愈加浓厚。为与国家有关改革举措做好衔接,需要对现行《烈士公祭办法》的仪式仪程、用兵安排以及群众性纪念缅怀活动等相关内容进一步完善,以满足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

二、关于修订内容

修订后的《烈士公祭办法》新增5条,共计23条,主要针对六方面内容进行修改完善,明确工作职责,填补制度空白,方便各地执行。一是调整适用范围和主管部门。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举行的烈士公祭活动适用本办法,调整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主管,进一步压实了责任。二是细化公祭仪式内容。结合各地实际并参照烈士纪念日在天安门广场举行的向人民英雄敬献花篮仪式,细化了公祭仪式仪程、着装、默哀、瞻仰等具体细节,增强了可操作性。三是明确礼兵安排。明确参加烈士公祭活动的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官兵由组织活动的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当地驻军有关部门负责安排。四是强调发挥公祭活动对青少年的教育作用。要求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学生以适当方式参加烈士公祭,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五是规范群众性纪念缅怀活动。明确单位、个人开展纪念活动应当文明有序,并接受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管理,为公民个人或有关单位组织纪念缅怀烈士活动提供了原则性指引。六是指导境外祭扫纪念活动,明确驻外使领馆组织开展烈士公祭等活动,应参照本办法执行。

【相关文件】:烈士公祭办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 打印打印
  • 关闭关闭
  • 国家部委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 中国退役军人网 中国双拥网
  • 内蒙古自治区网站
    北疆先锋网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 呼和浩特市网站
    呼和浩特市人大 呼和浩特市政协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 盟市人民政府
    呼伦贝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通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赤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锡林郭勒盟退役军人事务局 乌兰察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鄂尔多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巴彦淖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
网站声明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00062
蒙ICP备2021004456号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1276号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1276号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50号内蒙古展览馆西侧 联系电话:0471-3435010
  • 长辈版长辈版
  • 无障碍浏览无障碍浏览
  • 微信微信
    微信
  • 头条头条
    头条
  • 网上信访网上信访
  •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
呼和浩特人民政府
长辈版 退出长辈版 登录 / 注册
呼和浩特退役军人事务局
  • 网站首页
  • 要闻动态

  • 政务公开

  • 办事服务
  • 互动交流

  • 党建工作

  • 服务工作

  • 专题专栏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烈士公祭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 退役军人事务部
发布日期: 2023-04-11 点击量:

近日,退役军人事务部第9号令公布修订《烈士公祭办法》。现就有关内容予以解读。

一、关于修订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烈士褒扬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在全社会树立崇尚英雄、缅怀先烈的良好风尚,每年出席烈士纪念日向人民英雄敬献花篮仪式,以身垂范,瞻仰缅怀英雄烈士。
    烈士公祭是缅怀纪念烈士、传承和弘扬烈士精神的重要仪式。据不完全统计,每年烈士纪念日,全国近3000个地方人民政府举行烈士公祭活动。近年来,随着烈士褒扬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不断完善,工作举措不断创新,内容不断丰富,仪式进一步规范,全社会崇尚英烈、缅怀英烈、学习英烈、捍卫英烈的氛围愈加浓厚。为与国家有关改革举措做好衔接,需要对现行《烈士公祭办法》的仪式仪程、用兵安排以及群众性纪念缅怀活动等相关内容进一步完善,以满足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

二、关于修订内容

修订后的《烈士公祭办法》新增5条,共计23条,主要针对六方面内容进行修改完善,明确工作职责,填补制度空白,方便各地执行。一是调整适用范围和主管部门。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举行的烈士公祭活动适用本办法,调整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主管,进一步压实了责任。二是细化公祭仪式内容。结合各地实际并参照烈士纪念日在天安门广场举行的向人民英雄敬献花篮仪式,细化了公祭仪式仪程、着装、默哀、瞻仰等具体细节,增强了可操作性。三是明确礼兵安排。明确参加烈士公祭活动的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官兵由组织活动的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当地驻军有关部门负责安排。四是强调发挥公祭活动对青少年的教育作用。要求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学生以适当方式参加烈士公祭,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五是规范群众性纪念缅怀活动。明确单位、个人开展纪念活动应当文明有序,并接受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管理,为公民个人或有关单位组织纪念缅怀烈士活动提供了原则性指引。六是指导境外祭扫纪念活动,明确驻外使领馆组织开展烈士公祭等活动,应参照本办法执行。

【相关文件】:烈士公祭办法

关闭关闭
移动版
电脑版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00062 蒙ICP备2021004456号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1276号